春来归盐 留乡就业

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我市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

2020/3/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决策部署,近日,市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推出了免减缓退四项政策套餐。有效纾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企业周转资金困难,有序推动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广量大,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但抗风险能力较弱,给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更大的支持力度,能帮助其缓解困境,促进其生存和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为此,我市严格执行江苏顶格用好国家规定的最长期限,明确20202月至6月共5个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的雇主缴费部分(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

大型企业对国民经济至关重要,它们抗风险能力比较强,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了困难,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能为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为此,我市也同样执行省顶格用好国家规定的最长期限,明确20202月至4月共3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也一并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考虑到一些企业减免征收三项社保费后年内缴费可能仍然存在困难,为此,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都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截止期均为202012月底,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此次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从20202月起实施,不少地区此前已征收了部分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费。我市对2月份已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无需申请,由各级税务部门批量发起退费,原渠道退回。大型企业单位的缴费部分减半后与5月份的社保费一起缴纳,免收滞纳金。记者还了解到,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不需要参保单位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料。各参保单位只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不见面途径,依法正常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来源:智慧盐城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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